安康市公开中央蓝天保卫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发布时间:2020-09-28 17:27 来源:安康电视台新闻频道

     2019年8月19日至24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组织对安康市2019年上半年蓝天保卫战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项督察,于10月31日反馈了意见,市委、市政府把反馈意见整改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严格对照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扎扎实实推进整改工作。截至2019年12月底,9个具体问题基本整改到位。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肩负起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环保督查政治责任

       

        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常抓不懈,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行动上,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提升发展质量、增加经济成色的重要位置,全面深刻反思、科学系统部署。成立了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蓝天保卫战各项工作,并把反馈问题统筹到蓝天保卫战专项整治行动中,紧盯整改内容和要求,及时督促落实,严格督查督办,确保反馈问题加快整改、全面整改。专项整治期间,先后召开打赢蓝天保卫战专项整治行动研判调度会11次,累计下发专项问题整改交办单114份、白色督办单6份,移交问题线索9件,约谈县区政府、市直部门共4个,诫勉谈话4人,责令检查1人,警告处分1人,批评教育1人。

二、聚焦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全力以赴打好蓝天保卫战


市委、市政府坚持问题导向,对标整改要求,以中心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统筹推进问题整改。通过专项整治,2019年10月至12月,安康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51,同比下降19.5%,改善幅度全省第一;优良天数84天,同比增加6天;PM10、PM2.5、SO2、NO2同比分别下降11.1%、11.1%、58.8%和12.5%;1月至12月,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95,优良天数326天,全年空气质量排名全省第二。2020年1月-7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28,同比下降23.9%,改善幅度排名全省第一;优良天数202天,同比增加21天,优良率94.8%,排名全省第一;PM10、PM2.5、SO2、NO2同比分别下降26.4%、27.9%、53.3%和30.8%,无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排名全省第一

三、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治理能力


市委、市政府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围绕施工扬尘、餐饮油烟、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秸秆垃圾等“顽疾”,建立“五项机制”,不断强化整改工作。一是建立宣传教育机制,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先导性、基础性工作,不断增强干部群众履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强烈责任感和自觉性。二是建立“吹哨报到”机制,理顺条块关系,解决了“镇办看得见管不了、市县管得了看不见”的难题。三是建立日交办、周研判、及时处置的信息反馈机制,确保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四是建立督查督办机制,综合运用“五步工作法”和“四不两直”督查督办机制,对交办县区和部门的问题“挂号”督改、全程跟踪、限期销号,对巡查发现的市场主体违法行为及时移交查处,扭住不放、确保整改到位。五是建立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对县区和部门整治情况跟踪督办,对不作为、慢作为问题,采用口头批评、下发督办单、约谈、向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等方式,传导压力,促进责任落实。

      总体看,全市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展顺利,空气质量持续向好。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持续用力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加快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