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治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市治霾办于9月17日-18日开展了秸秆禁烧巡查暗访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巡查暗访情况
1.9月17日共发现火点3处,其中:汉滨区新城办大树岭村四组火点1处、汉滨区新城办四桥南头西侧火点1处、汉滨区关庙镇二桥头西侧火点1处。
2.9月18日共发现火点(黑斑)6 处,其中:安康高新区二档村徐家坎公交车站旁火点1处、黑斑1处;恒口示范区小南沟村火点2处、联红村八组黑斑1处;汉阴县蒲溪镇安沟村火点1处。
二、处理意见
(一)对汉滨区、汉阴县、安康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秸秆禁烧压力传导不到位,工作不力问题予以通报批评。
(二)按照市治霾办《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安治霾办函〔2020〕20号)文件要求,分别扣减汉滨区、汉阴县、高新区、恒口示范区2020年度污染减排目标责任考核0.03分、0.01分、0.02分、0.03分。
(三)由汉滨区、汉阴县、安康高新区、恒口示范区依法依规对辖区内的秸秆焚烧问题予以查处,并公开曝光。同时,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做好2019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发〔2019〕21号)文件中规定的问责情形,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并于2020年9月25日前将查处和问责工作情况报市治霾办。
三、有关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决落实全域禁烧和市政府主要领导“最近秸秆燃烧有所抬头,必须持之以恒抓紧抓好。要加大督查暗访、曝光、处罚力度,坚决防止近两年的工作成效付之东流”批示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监管工作,特别是要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全面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做到“空间覆盖无空白、责任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压力传导零衰减、人人守好责任田”,真正把“疏堵结合、绝不能烧”目标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
(三)加强执法巡查检查。各县区要发扬斗争精神,敢于动真碰硬,切实加大秸秆禁烧执法巡查检查力度,坚决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斑必究”,并第一时间公开曝光,真正达到查处一人、警醒一片目的。
(四)严格考核问责。各县区党委、政府要及时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对镇办、部门的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对达到问责情形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附件:秸秆焚烧火点(黑斑)情况图片记录
汉滨区新城办大树岭村四组秸秆焚烧火点
汉滨区新城办四桥南头西侧秸秆焚烧点
汉滨区关庙镇二桥头西侧秸秆焚烧火点
安康高新区二档村徐家坎公交车站旁秸秆焚烧火点
安康高新区二档村徐家坎公交车站旁秸秆焚烧黑斑
恒口示范区联红村八组秸秆焚烧黑斑
汉阴县蒲溪镇安沟村秸秆焚烧火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