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提前完成全行业固定污染源 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

发布时间:2020-07-28 18:04 来源:污防科 刘效洁

在省生态环境厅的指导帮扶和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截止724日,安康市已全面完成全行业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全市所有行业2952家固定污染源全部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其中累计核发排污许可证420张,登记管理2428家,在建、关闭、禁止核发等其他类104家,提前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排污许可制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

一是全面安排部署。按照中省统一部署,安康市自2017年启动实施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工作以来,严格按照“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要求和“摸、排、分、清”四个步骤,制定印发了《安康市推进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加强工作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及时跟踪督办,扎实推进全市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二是及时摸清底数。摸清全市底数2952家企业形成固定污染源基础信息清单,包括安康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定库数据2820家企业,以及从市场监管、卫健、民政、商务等部门提供的2018年以来新增企业数据132家。311日,提前完成“排查无证”工作,筛除固定污染源基础信息清单中的已发证排污单位234家,其余2718家形成固定污染源发证登记清单。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安康市克服时间紧、任务重、审核难度大等困难,主动出击,上下联动,多措并举,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了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发证登记管理工作任务。市局污防科统筹推进全市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严格实行“边清理、边指导、边反馈、边修改、边审核、边核发”工作方法;市综合执法支队牵头开展排污许可证后监管执法工作;市环境监测站督促指导固定污染源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和数据联网工作;各县区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四是确保核发质量。对排污许可工作进度实行日调度、周通报、周排名制度,及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工作的函》,对全市证后执法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对持证单位开展证后执法核查,对排名靠后、工作不力或未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进行预警督办,确保全市高质量完成好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下一步,安康市将继续开展清理核查,不断加强排污许可证质量管理,对所有已发证开展“回头看”质量核查,充分发挥排污许可制在固定污染源管理中的核心基础制度作用,发挥排污许可证的精准管理优势,提高固定源污染治理的靶向性,助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