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7月28日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申请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现对十天高速安康东服务区(南区)LNG加气站和十天高速安康西服务区(北区)LNG加气站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28日-2020年8月10日(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915—3283067 0915—3283215 (传真) 邮箱:sxakhpk@163.com
通讯地址:安康市育才路113号市政府行政大楼19楼市生态环境局法制环评科 邮编:725000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建 设 地 点 |
建 设 单 位 |
验收监测 (调查)单位 |
受 理 日 期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链接 |
1 |
十天高速安康东服务区(南区)LNG加气站项目 |
安康市汉滨区十天高速安康东服务区(南区) |
陕西燃气集团交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陕西华康检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2020.7.28 |
十天高速安康东服务区(南区)LNG加气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固废)东服务区(南)--固废.doc |
2 |
十天高速安康西服务区(北区)LNG加气站项目 |
安康市汉滨区十天高速安康西服务区(北区) |
陕西燃气集团交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陕西华康检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2020.7.28 |
十天高速安康西服务区(北区)LNG加气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固废)西服务区(北)--固废.doc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固废)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