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举行安康生态环境大讲堂第十三期讲座,开展《民法典》暨生态环境执法专题培训。会议邀请市委党校教授于兴江辅导授课,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陈厚道参加讲座,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军主持并就干部学法、依法行政提出要求。
于兴江以《学好民法典 推进依法行政》为主题,结合《民法典》规范和调整的民事活动范围以及我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从生态环境部门学习民法典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民法典的基本体系和重要法律制度、民法典对生态环境部门依法行政的影响等三个方面,通过领学法律条文、列举典型案例,对《民法典》作了深入浅出的解读。汉阴、岚皋、汉滨、平利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就学习《民法典》、做好执法工作分别作了发言。
杨军指出,当前,全市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与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任务、与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权益需求还有不小差距,安排这次《民法典》暨生态环境执法专题学习,目的是引导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更好地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推动干部学法、依法行政,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法治保障。他要求,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要以这次培训学习为契机,大力营造学法守法、依法行政的氛围。一要加强学法。每一名生态环保干部都要积极主动学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大力提升法治思维、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二要严格守法。作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者,必须秉公执法、廉洁执法、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三要铁腕执法。尤其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该赔偿的要追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交司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能以罚免刑、以罚免赔、以刑免罚、以赔免刑。处罚要裁量精准、证据充分,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四大保卫战各项工作的落实和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各分局局长、副局长、执法大队负责人,市局机关四级主任科员以上干部、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全体干部参加学习,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成员应邀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