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6月5日拟作出的不予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陕西阳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汉阴县涧池镇洞河村存栏基础母猪3000头种猪场、汉滨区晏坝镇黄坪村存栏基础母猪3000头种猪场、汉滨区江北办李家嘴村存栏基础母猪2000头种猪场和汉滨区建民办陈家山村存栏基础母猪2000头种猪场项目作出不予审批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5日—2020年6月11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 话:0915-3283067 传 真:0915-3283215 邮
箱: ankanghpk@163.com
通讯地址:安康市政府行政大楼19层市生态环境局法制环评科 邮 编: 725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存在问题 |
1 |
汉阴县涧池镇洞河村存栏基础母猪3000头种猪场建设项目 |
汉阴县涧池镇 |
陕西阳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
郑州玛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未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汉阴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对选址进行分析论证。二、项目区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调查不全面、分析不清晰。三、报告书中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判定错误,应按照最新导则要求对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评价等级进行判定,并以此进行评价分析预测,遗漏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内容。四、报告书中项目建设内容、投资、占地面积和规模前后不一致,据此核算污染物产排污量,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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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汉滨区晏坝镇黄坪村存栏基础母猪3000头种猪场建设项目 |
汉滨区晏坝镇黄坪村 |
陕西阳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
郑州玛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未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汉滨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对选址进行分析论证。二、项目区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调查不全面、分析不清晰。三、报告书中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判定错误,应按照最新导则要求对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评价等级进行判定,并以此进行评价分析预测,遗漏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内容。四、报告书中项目建设内容、投资、占地面积和规模前后不一致,据此核算污染物产排污量,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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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汉滨区江北办李家嘴村存栏基础母猪2000头种猪场项目 |
江北办李家嘴村 |
陕西阳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
郑州玛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未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汉滨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对选址进行分析论证。二、项目区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调查不全面、分析不清晰。三、报告书中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判定错误,应按照最新导则要求对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评价等级进行判定,并以此进行评价分析预测,遗漏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内容。四、报告书中项目建设内容、投资、占地面积和规模前后不一致,据此核算污染物产排污量,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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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汉滨区建民镇陈家山村存栏基础母猪2000头种猪场项目 |
建民镇陈家山村 |
陕西阳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
郑州玛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未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汉滨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对选址进行分析论证。二、项目区主要环境保护目标遗漏,调查不实、分析不清晰。三、报告书中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判定错误,应按照最新导则要求对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评价等级进行判定,并以此进行评价分析预测,遗漏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内容。四、报告书中项目建设内容、投资、占地面积和规模前后不一致,据此核算污染物产排污量,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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