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对汉滨区广德门诊有限公司注销辐射
安全许可证的函
安康市汉滨区广德门诊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辐射安全许可证注销申请书》收悉。根据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十四条及原环境保护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同意注销你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陕环辐证〔G0001〕),原许可证正、副本收回。
接到此函后,请及时将注销情况报属地生态环境分局。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5月8日
抄送:省生态环境厅,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