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对岚皋县堰门镇卫生院延续申领
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批复
岚皋县堰门镇卫生院:
你单位《关于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申请的报告》(堰卫字〔2019〕100号)收悉,根据对你院报送的射线装置延续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申报材料的审核,我局认为你院基本符合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和《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新修订的辐射类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指南的通知》规定的条件,同意对你院《辐射安全许可证》延期。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许可项目范围
(一)单位名称:岚皋县堰门镇卫生院
(二)单位地址:安康市岚皋县堰门镇街道
(三)法定代表人:宋语先
(四)联系人:宋语先
(五)联系电话:18717569666
(六)邮编:725400
(七)许可项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二、许可项目内容
用于医疗诊断的1台F30-IIF型X射线装置。
三、许可证编号
陕环辐证〔80054〕号
四、许可证期限
本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4月20日至2025年4月19日。
五、持证期间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射线装置使用人员的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辐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所有上岗人员须经定期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射线装置的管理,要在工作区设置明显的辐射警示标志,完善各项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定期检查射线装置的防盗、防辐射装置和警示标志的完好性。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辐射工作安全。
(三)制定监测计划,定期对工作场所辐射水平进行监测。按照环保部18号令第12条内容要求,每年元月31日前将单位上一年度射线装置安全防护评估报告上报我局,并及时将年度安全防护评估报告上传至全国核技术利用安全申报系统。
(四)在进行放射性作业时,必须佩带个人剂量率仪,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定期组织辐射工作人员检查身体,并建立个人职业健康档案。
(五)按照《陕西省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要求,做好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六)许可证到期需要延期时,需提前30日向我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许可证延期条件的资料。
(七)射线装置终止使用后,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办理许可证注销手续。
六、我局将不定期对你单位环境保护与辐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日常监督检查由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负责。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