靶向监督 呵护生态

发布时间:2020-04-22 08:59 来源:王正荣

陕西省安康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以下简称“驻局纪检监察组”)自2019年6月进驻以来, 立足主责主业,聚焦监督,尽心尽力尽责,切实有效地发挥派驻监督作用,竭力维护安康市生态环境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安康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取得了显著成效。

主动作为 同向发力

驻局纪检监察组与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主动就局机关、局属单位和各县区分局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廉洁风险等重大问题与局党组沟通交换意见,参加局党组会、专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20余次,对决策全程进行监督。

同时,驻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央、陕西省、安康市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督查。局党组及时向驻局纪检监察组通报“三重一大”等重要情况,在重大项目、资金使用、选人用人、作风建设方面全程接受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纪检监察组在工作中提出的8条意见建议,亲自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条逐项督查督办、真改实改、落地落细。

去年6月以来,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两次,分别与县区分局分党组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了《局党组抓党建责任清单》《局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系列文件,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分党组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完善清单制度,定期研究谋划,层层传导压力。

强化监督 正风肃纪

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驻局纪检监察组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督促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党员干部认真履职尽责,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驻局纪检监察组始终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监督执纪工作的首位,加强对驻在单位民主集中制、“一把手”末位表态的集体决策制、谈心谈话、请示报告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有力地促进了党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落实,安康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取得了水环境质量全省第一、空气质量全省第二等显著成绩。

“做纪检监察工作,关键是紧盯重要部门、重点岗位,紧盯‘关键少数’和重要环节,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驻局纪检监察组着力强化重点监督,对业务科室摸底调查、暗访督查,重点在工作纪律、环评审批、环境执法等方面开展整治,狠抓干部作风整顿,持续督促生态环境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环评程序,压缩审批时限,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推行环评“不见面”审批制度,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将环境影响报告表、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证的办理时限分别压缩至15个、10个、5个工作日,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一站式服务、并联式审批、一次性告知,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只跑一次路,真正形成“严、真、实、细、快”的作风。

同时,驻局纪检监察组着力强化日常监督,对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采用约谈、函询等方式快速解决,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真正成为常态,防止小错养大。特别是在深入各县区分局、局属单位时,针对巡回督查脱贫攻坚和基层党组织会议、文件、调研、检查等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工作中出现的慢作为、不作为和作风“庸懒散慢虚”问题,以及对中央和陕西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整改不力问题,对有关科室和县区分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和约谈。截至目前,共开展谈心谈话20人(次),对5名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和1名军队转业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开展集中约谈会两次。

从严督办 筑牢防线

“打铁必须自身硬”。驻局纪检监察组着力强化督办问责,在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持续发力。自进驻以来,对群众反复投诉的重点环境问题,对中央和陕西省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积极参与督办,强力推进整改。

去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驻局纪检监察组对大气质量排名靠后的3个县区生态环境分局进行了约谈提醒,针对中心城市23家页岩砖厂使用超标燃煤处理中存在的监管不到位、执法“宽松软”的问题,集体约谈了页岩砖厂和县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人。截至目前,共初核案件11件,约谈提醒8人,初核了解3件,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障。

同时,驻局纪检监察组着力加强节假日廉政教育和暗访督查,在升学季、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对驻在单位及下属单位进行明察暗访,为干部职工发送廉政提醒短信110条,确保单位廉政过节,进一步筑牢了拒腐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