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使用无人机开展非现场环境执法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20-04-17 15:07 来源:任万明

为努力实现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共赢,安康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相关工作要求,对辖区符合条件的排污企业采取非现场执法的方式开展执法监管。

截止4月15日,全市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排污企业256家,全系统对纳入正面清单企业使用无人机巡查检查120余次,发现问题线索41个,下发督办单17份。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要求,不断拓宽无人机在环境执法监管中的应用,进一步探索在执法取证方面的实际应用,充分借助科技手段助力环境执法工作,通过“人防+技防”的方式,实现全方位、无死角的环境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