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汉滨分局组织环境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在辖区内开展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运行台账记录不规范、不完善,有的企业自行监测的频次或者因子未达到排污许可要求,部分企业执行报告未填报上传;有的企业进行了信息公开,但上传的资料不齐全,有的企业法人已变更,但未及时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还有部分企业未按时申领排污许可证。针对以上问题,汉滨分局现场普法,要求企业认真落实排污许可制度相关规定,同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已核发企业对照排污许可证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按时申领排污许可证。
开展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旨在进一步加强汉滨区已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证后监管”,督促无证企业按时申领排污许可证,严格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主体责任。汉滨分局将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开展排污许可证证后执法要求,严格按照“核发一个企业、规范一个企业、达标一个行业”的总体要求,分类别、分阶段对已发和需要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扎实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