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巩固安康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突出环境执法针对性,按照市生态环境局总体安排,市环境监察支队于4月9日起,拟集中1个月时间对中心城市区域内的建筑施工工地、涉气建设项目及非道路移动机械车辆编码登记情况开展专项执法。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行业管理职能,对建筑工地“6个100%”、裸露物料及沙石土扬尘污染问题和渣土运输车辆扬尘防控等进行了现场检查和规范化指导,同时对建筑工地及建设项目场地内部的装载机、挖掘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备案登记、尾气达标情况进行环境执法,对未备案、未开展尾气检测的责令立即改正,按要求采集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杜绝超标排放行为。至4月12日,共检查建筑施工工地6个,现场监督4台未开展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车辆进行改正,对3个无环评手续的施工单位实施立案处罚。
下一步,市环境监察支队将按照市生态环境局的工作安排,持续开展中心城市大气污染专项执法,依法查处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助推中心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