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对安康北医大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申请辐射
安全许可证的批复
安康北医大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请示》([2020]009号)收悉。根据我局工作人员对你单位销售Ⅲ类射线装置申报材料的审核,认为你单位基本符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申领条件,同意向你单位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许可项目范围
(一)单位名称:安康北医大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二)单位地址: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路
(三)法定代表人:张治年
(四)联系人:张善梅
(五)联系电话:18329508053
(六)邮编:725000
(七)许可项目:销售Ⅲ类射线装置
二、许可项目内容
销售医用Ⅲ类射线装置。
三、许可证编号
陕环辐证〔G0026〕号
四、许可证期限
本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4月13日至2025年4月12日。
五、持证期间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射线装置操作人员的辐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相关人员须经定期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射线装置的管理,完善各项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辐射工作场所环境安全。
(三)按照环保部18号令第12条内容要求,每年元月31日前将单位上一年度射线装置安全防护及经营情况上报我局,并及时上传至全国核技术利用安全申报系统。
(四)许可证到期需要延期时,需提前30日向我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许可证延期条件的资料。
(五)销售经营活动终止后,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办理许可证注销手续。
六、你单位环境保护与辐射安全工作由安康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负责日常监督检查。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13日
抄送:省生态环境厅,安康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