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一季度安康市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04-03 15:26 来源: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高公众对生活饮用水质的知情权,增强公众对水源保护工作的参与度,现将2020年第一季度安康市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公布如下:

一、监测情况

2020年第一季度,全市共监测15个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其中河流型地表水水源地11个,分别为:白河县红石河水源地、白河汉江干流城区水源地、汉阴县大木坝绿源水源地、岚皋县四季河苍水水源地、平利县石牛河水源地、紫阳县西门河水源地、紫阳县汉江抽水站水源地、紫阳县长滩沟水源地、旬阳县冷水河水源地、镇坪县小石砦河水源地、宁陕县渔洞河水源地。湖库型地表水水源地4个,分别为:汉阴县观音河水源地、岚皋县蔺河水库水源地、平利古仙洞水库水源地、石泉县水电站库区水源地。

(一)监测点位

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和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方案(环办函(2012)1266)文件要求:河流型水源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处设置监测断面,水厂在同一河流有多个取水口,可在最上游100米处设置监测断面;湖库型水源原则上按常规监测点位采样,在每个水源取水口周边100米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河流及湖库采样深度:水面下0.5米处,不足0.5米时,在水深1/2处。

(二)监测项目

15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2项。

二、评价标准与方法

地表水(河流型、湖库型)水源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监测的15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标,达标率100%

2020年第一季度安康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序号

所在县

水源地名称

水源类型

达标情况

超标指标及超标倍数

1

白河县

白河县红石河水源地

河流

达标

-

2

白河县

白河汉江干流城区水源地

河流

达标

-

3

汉阴县

汉阴县观音河水源地

湖库

达标

-

4

汉阴县

汉阴县大木坝绿源水源地

河流

达标

-

5

岚皋县

岚皋县四季河苍水水源地

河流

达标

-

6

岚皋县

岚皋县蔺河水库水源地

湖库

达标

-

7

平利县

平利县古仙洞水库水源地

湖库

达标

-

8

平利县

平利县石牛河水源地

河流

达标

-

9

紫阳县

紫阳县西门河水源地

河流

达标

-

10

紫阳县

紫阳县汉江抽水站水源地

河流

达标

-

11

紫阳县

紫阳县长滩沟水源地

河流

达标

-

12

旬阳县

旬阳县冷水河水源地

河流

达标

-

13

石泉县

石泉县水电站库区水源地

湖库

达标

-

14

镇坪县

镇坪县小石砦河水源地

河流

达标

-

15

宁陕县

宁陕县渔洞河水源地

河流

达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