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新冠病毒疫情,保障水环境安全,近日,安康市环境监察支队采取“六个强化”措施,对疫情防控期间涉水排放重点单位环境执法监督工作进行部署落实。
一是强化涉水重点单位达标排放现场执法。严格按照生态环境系统疫情防控总体部署,监督运营单位规范运行污水处理设施,落实病菌消杀措施,确保污水安全处理、达标排放,依法查处整治涉嫌违法处置医疗废物、违法排放污水行为。二是强化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执法整治。加强对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巡查检查,督导取水单位增加水质监测频次,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达标。三是强化督导复工复产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主动作为,监督复工复产企业及时排查内部环境保护管理漏洞,防范环境污染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帮助企业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污染防治。四是强化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快查快办。对疫情防控期间各类涉水污染问题的举报投诉及网络舆情,按照“五个一”要求快速反应、用情用力,依法查处群众身边的环境污染问题,在为民服务解忧中践行初心使命、展示铁军风貌。五是强化排污许可证后执法。严格按照“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的原则,开展排污许可专项执法,助推排污许可证制度落实,倒逼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六是强化明察暗访促工作落实。市支队采取“四不一直”的方式,对全市疫情防控生态环境领域重点排放单位达标排放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专项督办,对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一案双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