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康市聚力砼业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商品混凝土项目(二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16日-2020年1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5-3283067 传真:0915-3283215 邮箱:sxakhpk@163.com
通讯地址:安康市育才路113号市政府行政大楼19楼市生态环境局法制环评科 邮编:725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
1 |
年产60万m3商品混凝土项目(二期) |
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四岭村艺华工贸有限公司废弃硅锰铁合金厂区内 |
安康市聚力砼业有限公司 |
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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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调查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