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妇幼保健院:
你单位报来的《安康市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安市妇院字〔2019〕64号)及相关验收材料收悉。我局于2019年7月23日对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现场检查。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安康市妇幼保健院位于安康市高新区汉江路与316国道交汇处,项目占地28亩,总建筑面积27876平方米,主要建设门诊保健楼一座、住院部综合楼一座,建设配套辅助公用设施等。项目设置床位300张,年接诊门诊患者12万人次、住院患者1万余人次。项目实际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占总投资的2%。
二、该项目履行了环评手续,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其环评批复中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陕西阔成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编制了该项目固体废物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项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三、项目验收后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医疗废物暂存场所的维护和管理,建全管理台账,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和处置工作,特别是医疗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和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二)后期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应定期清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三)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应尽快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相关工作。
四、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安康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负责对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