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中医医院:
你院报来关于《安康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申请》及相关报批要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安康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位于安康市中医医院院内,占地面积4867.37m2,主要建设中医特色门诊综合楼一栋,总建筑面积5333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9846m2,地下建筑面积13489m2,共设置250个医疗床位,新增医护人员375人,预计年新增门诊就诊人数约20万人次。项目总投资为2.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95万元,占总投资0.39%。
该项目符合安康市城市总体规划。经审查,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地点、性质、规模、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该项目实施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施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扬尘和噪声防治措施。建筑施工扬尘应按照《安康市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的要求落实“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措施。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较多,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和午间(12:00—14:00)施工。
(二) 你院应请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新建污水处理站一座,将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收集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后与医院现有污水处理站排水合并,经同一个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处理,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属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进行收集和处理,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四)合理布局建筑物的功能分区,临路的病房应安装隔声玻璃窗、设立绿化隔离带等措施,以减轻公路交通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
(五)你院应设专人负责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加强对污水处理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做好运行记录,定期进行监测。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区分局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
六、你院应在接到本批复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区分局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7月12日
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