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规范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岚皋县率先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专家咨询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政府买单制。岚皋县中晟中药材粗加工等七个建设项目享受了首批优惠政策。
12月5日,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印发岚环发〔2019〕第6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专家咨询费发放暂行办法》文件,明确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专家咨询费发放暂行办法及相关标准。此文件的下发,标志着岚皋县自即日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费用将纳入财政预算,环境影响技术评估费用实行财政支付,不再由企业负担,为提升优化营商环境,规范项目建设环境保护迈出了全新的一步。
12 月12日,在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召开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专家论证会上,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专家签订了聘用协议。当天,参与环境影响技术评估的岚皋县中晟中药材粗加工等七个建设项目享受了优惠政策。
该办法的实施,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了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以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为目标,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坚持解放思想、探索创新,大力推进新一轮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在全面落实“四减一增”上取得新突破,为打造岚皋优良的营商环境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