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贯彻落实中央蓝天保卫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正式印发

发布时间:2019-12-13 14:28 来源:市整改办 马贻翠

12月6日,《安康市贯彻落实中央蓝天保卫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正式印发。
        8月19日至24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对安康市2019年上半年蓝天保卫战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察,10月23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办公室正式向省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生态环境局迅速对反馈意见进行了研究,共梳理出9个具体问题和18项未落实到位的蓝天保卫战工作任务,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形成全市《整改方案》。11月13日,市治霾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议了《整改方案》;11月15日,《整改方案》报经省环保督察整改办审核通过。
        为确保中央蓝天保卫战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市中省环保督察巡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各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对中央蓝天保卫战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等4类23个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按周调度整改情况,传到整改压力,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导致省对市考核被扣分的,向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