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同意白河县中医院变更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复函
安环函〔2019〕304号
发布时间:2019-12-10 08:57 来源:本站原创
白河县中医院:
你院《关于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的请示》收悉。按照原环境保护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规定,我局认为你院符合许可证变更条件,同意你院辐射安全许可证法人代表由“何志军”变更为“钱炜”,其它许可事项不作变更。
接到此函后,请及时将变更情况报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2月9日
抄送: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