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陕西泸康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原酒3万吨瓶装白酒技改迁建一期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4日—2019年12月10日。公众可以以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5-3283067 传真:0915—3283215 邮箱:sxakhpk@163.com 邮编:725000
通讯地址:安康市育才路113号市政府行政大楼19楼市生态环境局法制环评科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单位 |
受理时间 |
项 目 概 况 |
环境保护措施 落实情况 |
年产5000吨原酒3万吨瓶装白酒技改迁建一期项目 |
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枣园村内 |
陕西泸康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华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019.12.2 |
该项目位于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枣园村内,项目采用固态发酵工艺生产浓香型白酒,建设内容包括原酒生产、白酒勾兑和灌装,产品方案为:原酒生产能力5000吨/年,成品酒生产能力3万吨/年,白酒贮存能力1.5万吨/年。项目分两期建设完成。本次仅对一期工程进行验收,建设内容包括包装车间一(配置自动灌装生产线三条)、制曲车间、酿造车间、白酒库一,配套建设办公楼、酒文化馆、职工餐厅及辅助设施和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2.5亿元,环保投资78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3.12%。 |
详见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固体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