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康市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26日—2019年12月3日。公众可以以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5-3283067(法制环评科) 传真:0915—328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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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安康市育才路113号市政府行政大楼19楼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单位 |
项 目 概 况 |
环境保护措施 落实情况 |
1 |
安康市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项目 |
陕西省安康市江北大道38号 |
安康市人民医院 |
陕西华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安康市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项目位于陕西省安康市江北大道38号安康市人民医院内,属于扩建项目。项目主要内容为建设门诊综合楼一座一栋,占地面积1800m2,总建筑面积24014.77m3,地上16层,地下1层,达到新增病床350张,最终形成30万人次/年的门诊接待能力。项目总投资5547.0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5万元,占总投资的5.5%。 |
详见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固体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