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10月3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10-31 10:12 来源:本站原创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康江南再生水厂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1031日—2019117日。公众可以以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5-3283067(项目管理与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真:09153283215 

       邮箱:sxakhpk@163.com                               邮编:725000

通讯地址:安康市育才路113号市政府行政大楼1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

项 目 概 况

环境保护措施

落实情况

1

安康江南再生水厂

安康市汉滨区东坝白庙村

安康安信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陕西华康检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该项目位于安康市汉滨区东坝白庙村北部,场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09°3’1.65”,北纬32°42’10”。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02亩,总投资为64406万元,环保投资52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82%。规划建设1座规模8m3/d的地下式再生水厂,实际安装设备6m³/d

详见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固体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