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腕执法 全力打赢环境保护攻坚战

发布时间:2017-06-01 00:00 来源:

铁腕执法 全力打赢环境保护攻坚战

安康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彪

今年4月,省委、省政府对精准扶贫脱贫、生态环境保护、规范市场秩序三大攻坚战做出安排部署,要求全面推进,全力打赢。生态环境保护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欠账最多,难度最大,是短板中的短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环境保护,必须做到严格执法,不能出现破窗效应”;李克强总理讲:“我们要像对贫困宣战一样,坚决向污染宣战。” 既然是战役,就容不得半点妥协和忍让,污染就是敌人,向污染妥协就意味着背叛。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场场都是硬仗,战战都是苦战。

安康作为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涵养区,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把监察执法作为环境管理的“铁齿钢牙”,坚持铁腕执法、从严执法、精准执法,保证了全市环境质量在全省的领先地位。2016年,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9件,行政拘留12人;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877个,整改突出环境问题企业524家;按时办结中省督察组转办的信访举报问题485件,责令整改企业454家,限产停产124家,查封扣押30家,立案处罚94家,罚款188.94万元。建成了全省乃至全国一流的安康市南水北调环境应急指挥处置中心和安康市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市环保局在全市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荣获优秀单位和创优贡献奖2项大奖,被市政府表彰为先进单位,安康环保工作受到省环保厅肯定,安康环境质量监测管理工作总评全省第一,受到省厅通报表彰。

当前,环境监察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宽、松、软。严格执法是环保部门的重要职能,是党和政府的基本要求,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要打赢安康环境保护攻坚战,必须从以下八个方面加强执法:

(一)明确目标责任,铁腕执法。一是夯实目标任务。在监察执法方面,县区做到“两个不低于”,即:不低于上年的办案数,不低于全市平均办案数。在项目环评方面,做到重点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率和验收率分别达到100%。在监测管理方面,旬阳、白河、岚皋、汉滨、石泉2017年必须达到常规监测能力;宁陕、汉阴、紫阳、平利、镇坪2018年必须达到常规监测能力。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将工作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责任制,“一把手”负主体责任,分管领导、大队长、监测站长负直接责任,对任务欠账较多的要启动问责机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以中省环保督察为契机,借势执法。当前中省环保督察的威慑作用已深入人心,引起了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企业的高度重视。督察组已经撤离,但督察后续工作才刚刚开始,这就为监察执法工作提供了良好氛围和有利条件。要借助这股高压态势,乘胜追击,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从严从重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一是确保环境问题不反弹。如果反弹就不仅仅是生态问题,而是政治问题,后果可想而知,要时刻紧绷一根弦,持续用力,巩固好整改成果。二是要念好“督、查、报”三字经。“督”就是要督促中省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查”就是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报”就是要对督察整改中的重大问题或不能解决的问题,不隐瞒、不回避,及时上报。

(三)以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为重点,集中执法。突出环境问题中省高度关注,舆论媒体高度关注,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也是整治的重点,执法的重点。一是重点抓好汉江水质保护、尾矿库治理、秦岭生态保护、两厂(场)运营等领域的环境执法。认真组织对尾矿库全面开展执法检查,排查环境风险,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各级责任,特别是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头顶库”,采取隐患治理、升级改造、闭库销库、尾矿综合利用和下游居民搬迁等五种方式进行重点整治,利用2年时间整改到位。落实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企业正常生产的,由企业出资治理;企业关闭的,由辖区政府垫资治理。对其它尾矿库,由辖区政府负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限期整改,消除尾矿库环境安全风险隐患。二是适时开展“回头望”,对去年整改到位的突出问题杀个“回马枪”,检查是否出现反弹,是否建立长效机制。三是全力做好中省督察组反馈环境问题整改。四是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防止病从口入,避免老问题没解决,新问题又产生。

(四)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阳光执法。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环保的权威在于公开。一是定期公开重点污染源名录和区域环境质量状况。二是及时公开执法检查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三是及时公开群众投诉举报环境问题的处理情况。四是及时公开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五是及时公开环境应急事件的处置进展和结果。通过信息公开,让群众了解每一个执法案件办理的全过程,每一个突出环境问题查办整改的全过程,每一个环境应急事件处置的全过程,真正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和支持。

(五)建立健全机制,联合执法。2016年12月,两高出台了新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7年1月,环保部、公安部、最高检联合印发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这为顺利开展联合执法提供了法律保障。一要按照新的《解释》和《办法》,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衔接,进一步完善联动工作机制。二要主动开展联合执法,执法过程需要其它部门配合的,要按照部门职责分工,主动去沟通,积极去联系,形成合力,加快推动工作落实。三要及时移交查办案件。对做出决定的行政案件要及时移交法院,对触犯刑罚的刑事案件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并督促其加快执行到位,决不允许截留、扣押、罚而不决等现象发生。四要积极配合公检法的工作。在公检法等部门核实环境违法案件的过程中,要提供完整、详实、准确的证据资料,确保有效对接和执法效果。

(六)勇于改革创新,科学执法。一是不断提升南水北调环境应急指挥处置中心的科学化水平,加快无人机等现代设备的配备,有效发挥环保“110”的作用,在当好“宣传员”的基础上,发挥好监管预防、数据分析、工作参谋的作用。各县区也要建设相应的平台,为环境监管提供技术支持。二是充分发挥好网格化环境监管的作用,让每一个网格员都成环境监管的“摄像头”,实现环境监管精细化。三是落实好“双随机”制度,按照“三不一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要求,直击现场,增强实效。四是实行第三方运管模式,落实好砖厂整治“四有一达标”要求,在线监测设施、视频监控设备实行第三方运管。五是监测数据要实事求是。各县区按照“打基础、上水平”的要求,做好一般性执法监测工作,市上做好重点监测工作,监测过程严格标准,规范操作,严禁弄虚作假。

(七)抓好学习培训,规范执法。执法规范不规范直接反映执法人员的职业操守和对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首先,执法人员要学法、遵法、守法,这样才能保证规范执法。其次,持续深入开展环保执法大练兵活动,以大练兵促规范执法、以大练兵促能力提升、以大练兵促执法成效。最后,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今年对全市现有的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要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八)抢抓机遇,加强执法。一方面,抢抓环保督察机遇。通过中省环保督察组的意见反馈,推进环保系统机构、人员不足等问题的解决;另一方面,把握好环保体制改革的机遇。目前河北省已经率先在全国完成了垂管改革。从改革的力度和深度来看,无论是在监察、监测机构的设立上,还是在基层环保力量的配备上,都前所未有。我省的改革也正在有力有序的推进之中,这对进一步强化基层执法队伍可以说是重大利好。我们要把握好大势,运用好大势,通过各种途径,积极争取,不断充实环保监管执法力量,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人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