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环保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环保系统拟推荐申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予以公示:
一、推荐条件
(一)全省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执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事项和工作安排。
2.领导班子大局观念强、举旗定向好,能够精诚团结、履职尽责,领导作用发挥突出。干部职工队伍勤政务实、清正廉洁、作风务实、和谐进取,队伍纪律作风和精神面貌好。
3.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工作力度大措施实效果好,出色完成所承担的环保工作任务,如期实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得到广大群众普遍认可。
4.严格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5.近5年内未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二)全省环境保护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事项和工作安排。
2.热爱环保事业,为民服务,乐于奉献,敢于担当,恪尽职守,精通业务,在本职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发挥较为突出的榜样作用,受到多方广泛好评。
3.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工作制度,恪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行政,严于律己,保守秘密,作风正派,团结同志,低调务实不张扬。
4.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奉公,清白干净,勤俭戒奢。
5.近5年内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拟推荐对象
(一)全省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
1、安康市南水北调环境应急处置中心
2、石泉县环境保护局
3、岚皋县环境保护局
(二)全省环境保护系统先进工作者
1、丁义志,男,汉族,1963年4月出生,陕西汉滨人,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专科学历,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3年7月至今在安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工作,2012年7月任安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站长(正科级)至今。2014年荣获环保部“三五人才”一流专家称号;2015年被安康市政府表彰为汉江水质保护先进工作者;2016年荣获环保部“从事环保工作30年纪念章”。
2、冯立召,男,汉族,1969年1月出生,陕西平利人,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7月至1997年10月在平利县建筑设计室工作,1997年10月至1998年10月在平利县城建局工作,任副局长;1998年10月至2003年6月任平利县城建、环保局副局长;现任平利县环保局副局长(正科级)。
3、袁文卫,男,汉族,1978年9月出生,陕西旬阳人,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96年12月参加工作,1996年12月至2006年8月在武警甘肃总队直属工作处服兵役。2006年8月至2011年11月在旬阳县环境保护局工作。2011年12月至2012年10月在旬阳县环境监察大队工作,现任旬阳县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股级)。
广大干部群众对上述对象如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环境保护局反映。
公示时间: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7月5日
受理科室:市环境保护局政办科
地址:市政府行政中心19楼邮编:725000
受理电话:32832153201950
1370915507518992523500
安康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