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学习贯彻娄勤俭胡和平同志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12月4日,省委书记娄勤俭、省长胡和平分别在陕西日报《环保督察在陕西》栏目上就做好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作出批示。娄勤俭在批示中说,对环保督察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及时解决,跟踪督促检查,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给中央督察组和社会、群众交出满意答卷。要特别注意查清问题产生的原因,从体制机制、工作方法、绩效评价等方面,系统考虑、协调推进、切实加强各项工作,真正把督察变成促进我省环境保护上台阶的契机和动力。胡和平批示指出,环境问题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要不断加大污染防治力度,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百姓生活创造更好的生态环境。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环境信访问题,每个都关系百姓切身利益,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立知立改,依法督察问责,严惩环境违法行为,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
根据市政府领导要求,现就认真贯彻落实娄勤俭书记和胡和平省长批示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批示精神。娄勤俭书记和胡和平省长就做好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提出的严格要求,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和中央环保督察的高度重视。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坚定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认真学习领会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环保督察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把中省环保督察巡查作为推进我市环保工作迈上新台阶的重要机遇,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上来,克服畏难情绪,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环保督查相关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二、落实好市环境保护督察巡查领导小组文件精神。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市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中省环保督察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安环督〔2016〕2号)、《关于抓紧做好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安环督〔201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案件整改工作的通知》(安环督〔2016〕8号)文件精神,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一要及时做好信访举报案件的移交转办、督促查办和实地核查,按时限、按要求审核报送办理情况,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争取工作主动。二要缩短案件办理时限,建立整改工作台账,规范信息公开。三要加强督办环保负面舆情,及时对照领办,核查整改,迅速上报结果。四要切实做好资料报送工作。实事求是地按时限、按规范收集、整理和提交中、省督察组调阅相关资料。五要加大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力度。自查自纠,立行立改,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迎接中、省央环保督察组来安检查。
三、加强工作领导和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等职责,要进一步强化环保责任、落实环保制度、严格环保措施,对于重点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要认服从大局,积极配合,全面做好市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对在中省环保督察巡查工作中出现的作风懈怠、效率低下、推诿扯皮、敷衍应付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
安康市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6日
送:郭青、启方、俊民、鲁琦、邦军同志;
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政府办。
市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12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