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环境信访举报问题
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安康高新区和瀛湖生态旅游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环境保护督察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自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进驻陕西以来,向我市移交了一批环境信访举报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和省信访督办组各项要求,按照从实从严从速原则,集中力量抓好移交问题查办整改,全面准确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有效解决了一些突出环境问题,得到了中省的充分肯定。为进一步提高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效率和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持持续发力
近日,省信访督办组移交我市的信访举报问题数量较前期有所增加,各县区、各部门办理任务也随之加重,要在思想上始终高度重视,工作上始终严谨细致,标准上始终严格要求,保持持续发力、一以贯之抓好群众反映环境问题的查处办理,切实做到不懈怠、不松劲。各工作机构要力量不减、重点不变,发扬吃苦耐劳、持续做战的作风,认真细致做好每件信访举报问题的核查整改和回复报送,切实做到不延误、不敷衍。
二、提高办理质量
通过前一阶段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来看,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需解决:一是个别上报的查处报告文字粗糙、格式不规范、印证资料不全;二是个别办理单位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不到位;三是个别办理单位上报材料不及时。下一步要坚持问题导向,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整改,确保环境信访问题及时、规范、高效办理。
1.从严查处问题。严格按照市环境保护信访问题督查督办组的办理要求抓好落实,要对应群众反映问题逐一核实、逐一查处、全面回应。该整改的立行立改、该停产的坚决查封、该问责从严追究,切实做到问题查处到位、相关人员问责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
2.从严审核把关。各县区、各部门要确定专人对办理结果的全面性、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核,确保每件信访件的查处结果能顺利通过省上审核。所有查处报告需经党委主要领导审定签字后上报。
3.从严规范文件。要严格按照统一格式形成报告材料,主体报告中涉及的数据监测、企业查处、人员问责等情况要提供附件资料印证。报告材料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以党委文件上报,坚持办结一件,上报一件,能提前完成的尽量提前完成。(附:报告格式)
三、强化督促查办
市督察督办组要加强对承办单位办理报告的审核,通过提前预审的方式,及时反馈存在问题,指导承办单位做好整改,提高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效率。要加强督办催办,对承办单位提出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落实情况及启动问责程序后的处分情况及时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承诺事项全面落实到位。对超时限未办结报送的承办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予以扣分;对影响到全市办理工作进度,使市上受到通报的承办单位,移交纪检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员实施问责。市督察督办组要加强现场督办力度,对重点信访问题,通过到现场核查、督促,指导责任单位及时、规范办理。
附:报告格式
市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