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全市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 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

发布时间:2016-11-15 00:00 来源:

11月11日下午,市长、市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徐启方主持召开市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全市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

会议强调,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巡查,是中、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的制度安排,是加强环境保护工作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督察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的重要手段,对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全市生态环境稳定向好,汉江水质保护、空气环境质量、森林覆盖率、环境应急指挥体系建设等走在全省前列。但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两厂(场)建设运营、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小砖窑淘汰治理、尾矿库安全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定隐患,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会议要求,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事关民生福祉,既是环保工作,更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务必把思想统一到中、省有关环保督察巡查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切实抓好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改,主动作为,履职尽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成立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县区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等职责,务必做好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市级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在全市上下形成各司其职、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要全面推动整改。各县区要立即对中、省、市安排部署的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对已经完成的要继续巩固提升,对正在实施的要加快推进,对进度滞后的要限期整改、全力推动,务必把责任落实到部门、到镇办、到人头,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由市环保局负责,市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于11月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联合督查,重点督查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两厂(场)建设运营、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小砖窑淘汰治理、瀛湖库区水质保护、尾矿库安全管理、工业点源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督查发现的问题由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环保局下发督办函,做到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问题,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三要解决突出问题。一是由鲁琦同志牵头,市农业局负责,市环保局配合,制定出台禁止秸秆焚烧的文件,召开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坚决遏制月河川道秸秆焚烧的问题;市林业局负责,市国土局配合,全面查处秦岭及各个自然保护区非法开发、非法开采行为,确保秦岭生态环境安全。二是由何邦军同志牵头,市国土局负责,市工信局、市环保局配合,进一步加大小砖窑淘汰治理力度,依法治理“黑烟囱”,彻底解决烟气污染空气环境质量问题。三是由杨尚伟同志牵头,市公安局负责,市交通局配合,立即开展一次违法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及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管理,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四要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各县区党政领导一定要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抓好中省环保决策部署、突出环境问题治理等工作落实。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进一步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同作战、形成合力。排查整改工作必须见人见事,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办法,对发现的环境隐患风险及违法行为如实反映,对发现问题不及时或发现问题不如实反映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