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首创联勤联动联合执法机制守护青山绿水

发布时间:2017-04-19 00:00 来源:

“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不仅影响市容市貌,更污染环境卫生,以后一定吸取教训。”近日,岚皋县城关镇驾驶员罗某后悔地说。这起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违规案件的快速查处,是岚皋县首创联勤联动联合执法机制后,守护青山绿水的首次尝试。

4月7日,岚皋县公安局负责人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城关镇罗金坪水围城处有倾倒建筑垃圾的新鲜痕迹,便随机指挥岚皋县城关派出所迅速出动。通过现场走访、视频排查、工地核查,很快锁定了嫌疑车辆,并确定了建筑工地。在掌握充足证据之后,派出所会同县城建监察大队执法人员传讯当事人。经查得知,这起案件系陕西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所为,该公司未经有关部门核准指定路线及场所,随意将土方开挖清运工程承包给吴某随意处置,由于公司监管不到位,导致司机罗某将60余立方米渣土随意倾倒。随后岚皋县城建监察大队依据相关规定,分别对该公司、承包人、驾驶员处一万、1000元、200元不等的罚款。

今年以来,岚皋县针对垃圾随意倾倒、污水随意排放、河道随意采砂等现象和执法监管部门各自为阵、职责不清、效率不高等问题,整合公安、环保、住建、水利等部门,在县、镇两级行政执法部门和管理监督机构,试行联勤联动联合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力促环境保护形势持续健康向好发展。该机制主要是成立由公安、安监、环保、市场监管四个固定部门+住建、水利、国土、公路等动态部门组成的县级和镇级两个“三联”执法队伍,针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稳定三大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检查,动真碰硬下硬茬解决各类违规违纪问题。

岚皋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长郭子平介绍,为确保联勤联动联合执法深入开展,岚皋县着重发挥公安系统保驾护航力量,探索推行联合执法“132”执法模式。每次执法时,出动一台执法车辆,针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稳定三大重点问题,出动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全程参与辖区联合执法行动,确保第一时间固定证据,有力有效解决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实现环保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

近一周来,岚皋县运用联勤联动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20余次,查处环境污染类问题8件,责令限期整改5处,关停小企业2家,拆除厂房1家,为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环境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