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6日至5月6日,省委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2017年8月28日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整改意见。我市高度重视,坚持把省委环保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加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和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的重要机遇,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整改工作。截至目前,我市从省委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梳理出的60个具体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45项,剩余15项正在实施。
一、深化认识,提高站位。省委环保督察组向我市反馈督察意见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市、县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建立了定期听取生态环保工作汇报、研究生态环保突出问题、制定生态环保重要举措的常态机制;市委、市政府把生态文明建设分别作为市委中心组和市政府党组集体学习重要内容;市委组织部把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理论、法规知识纳入新提拔县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培训内容;通过教育培训,进一步牢固树立各级领导干部保护优先的绿色发展理念和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的坚定信念,切实提高了环境保护政治站位。
二、加强领导,推进整改。成立了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等4名副市长任副组长、分管副市长任责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中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综合协调、整改督办、责任追究、舆论宣传4个工作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均成立了相应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全市三大攻坚战之一,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季度点评重要内容,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政府党组会、整改工作推进会、专题会等会议30余次,专门研究部署和推进整改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郭青和市长赵俊民等领导带队调研、督导整改工作70余次。各县区、各部门积极跟进,狠抓落实,强力推进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细化方案,夯实责任。环保督察开始后,我市及时制定了《安康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进一步厘清各级责任,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针对省委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我市研究制定了《安康市贯彻落实省委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经省整改办同意后于2017年10月印发执行,并按要求在市级主流媒体和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均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方案,进一步夯实整改任务和责任。市上还制定了《安康市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办法》,规范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程序。同时,严格落实《陕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政不为”专项整治,大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持续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发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四、加强督办,及时预警。我市按月调度上报整改进度,对整改滞后问题,增加调度频次,并及时进行预警和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分析研判,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整改办先后对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污染治理、瀛湖库区网箱养殖清理取缔、大气污染防治、城镇集中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整治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检查通报,共开展专项督查30余次,下发预警督办通知50余次120余份、通报30余期,对2个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了约谈。将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纳入市对县区、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将“生态环保工作成效”纳入《安康市追赶超越季度考核点评实施方案》考核点评指标进行重点通报点评,进一步传导压力、夯实责任。
五、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印发了《安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宣传报道的通知》,市级主流媒体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环保督察整改专栏。市县两级不断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踊跃宣传整改工作动态和成效,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市一台一报一网共刊发环境保护稿件719篇,市环保局开设了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86条,营造出了“抓整改、抓落实、见成效”的浓厚氛围。
经过一年的不懈努力,我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环保压力传导不到位,个别县区和部门还存在整改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强、齐抓共管合力不强等问题;部分问题整改进度缓慢;汉江水质保护、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运输、重金属、尾矿库、危险废物等风险防范形势严峻,环境保护工作任务依然繁重艰巨。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执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继续把省委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精准施策、逐个攻坚,确保全面完成整改工作任务,为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谱写陕西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
中共安康市委安康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