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7年5月6日20时,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安康市环境信访件410件,目前已办结322件,群众对其中23件办理结果不满意,现将17件重新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投诉人对受理编号38号信访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反映:平梁镇街道大河桥出口处的居民、商铺将生活垃圾直接倾倒入河中问题,查处公开结果与实际不符。实际是有人利用挖机将垃圾填埋在河道里,填埋时将举报人的水管挖段,要求现场调查处置。 |
汉阴县 |
经再次核查,未发现汉阴县平梁镇大河桥出口河道存在倾倒和堆积垃圾现象,也不存在垃圾填埋河道问题。信访人再次举报的原因是县水利局在开展月河河道清淤清障及环境卫生专项治理工作中,不慎将信访人的水管挖断,未及时处理。 |
不属实 |
汉阴县政府责成平梁镇就信访人提出的挖断水管接通事宜进行协商,目前已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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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诉人对受理编号85号信访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反映:安盛洗涤厂查处公开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1、该企业并没按要求整改,继续生产;2、每天向污水处理厂拉的污水槽车只有两次(约3立方水),质疑跟企业实际污水产生量不同;3、公开内容反映该企业是生物质颗粒,实际情况是该企业烧的是木柴。举报人愿意提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建议对锅炉使用的具体情况包括锅炉建设情况、燃料使用情况、烟气治理及排放情况等进行核查。 |
汉阴县 |
经再次核查,安盛洗涤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生物质锅炉,燃料为生物质颗粒,建设有废气治理设施,废气达标排放。排污口已封堵,未发现污水外排。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委托县污水处理厂统一进行处理,有污水处理交接记录。 2017年4月18日,省委第三环保督察巡查组对该企业现场检查,也未发现其违法排污现象。 |
不属实 |
自今年4月5日至今,该企业已经按照环保要求整改到位。汉阴县环保督察组要求其加强内部环保工作管理,严格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部门要求,严禁发生“冒黑烟”和污水随意排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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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诉人对受理编号83号信访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反映:1、江南一品22号楼下餐饮一条街虽整改,但不彻底,仍有部分餐厅将油烟排至后面院子里,有些餐厅将油烟排入下水道,尤其是门牌号22-9的餐厅油烟未经任何处理直排后院。2、游走的小商贩与检查人员打游击。 |
汉滨区 |
经再次核查,江南一品22号楼下共有餐饮店28家,其中早餐店13家,夜市15家。前期整改后,少数商户仍然将油烟排入后院及下水道,少数流动摊贩与执法部门打游击。 |
属实 |
汉滨区城管局制定了《安康城区江南一品22号楼下餐饮一条街市容专项长效整治方案》,由第一城管大队负责此路段监管;汉滨区环保局制定了《关于安康中心城区江南一品住宅小区沿街餐饮油烟污染整治长效管控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餐饮油烟整治达标、不反弹。4月25日至26日,区城管局、市场监管局、环保局、新城办事处及新铺社区成立专项整治组进行集中巡查整治,已清理出店占道乱堆乱放棚罩、物品10件,批评教育流动占道经营摊贩42人次。目前,该区域餐饮店已全部停业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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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诉人对受理编号98号信访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反映:城关镇移民局办公楼前面有污水沟,经常有污水直排汉江,水量不是很大,污水来源举报者不清楚(周末比较大),要求再次查处。 |
石泉县 |
经再次核查,石泉县防汛办(紧邻县移民局)办公楼下建有县城泄洪排涝泵站,信访反映的污水沟系泄洪排涝涵洞。该排涝涵洞内设有涵闸一处,因长时间腐蚀和磨损,导致泵站内的污水有渗漏现象。同时,由于涵洞建设时间较长,防渗处理不到位,在雨天和周末县城居民用水量增大的情况下,收集池水位增高,压力增大,来水量超过泵站最大提升能力,导致涵洞内污水渗漏量增大。 |
属实 |
石泉县政府责成县水利局负责,县住建局、县环保局配合,在5天内加固涵洞内的污水挡墙,并做好防渗处理,对已渗漏的污水用提升泵提升至污水收集池,坚决杜绝污水溢漏现象发生。 责任追究情况:石泉县水利局党委于2017年4月27日对泄洪排涝泵站运行管理责任人诫勉谈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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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诉人对受理编号109号信访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反映:汉江三桥到城东新桥之间河段休闲走廊(尤其是朝阳门外)每天有三四十辆左右小汽车、不下50辆摩托车洗车,而且每天不少于200余人在江边洗衣服,对汉江水质造成影响。原先在走廊进出口设置的拦车石墩现在被人移开,且无人管。 |
汉滨区、市水利局 |
汉滨区水利局于2017年4月17日,分别在国税小区路口、一桥码头路口和朝阳门外下河路口安装了隔离设施。国税小区路口和一桥码头路口隔离设施采取固定式安装,而朝阳门下河路口隔离设施为了与汉江公园景观保持和谐,采用花岗岩隔离墩加铁丝联接的方式安装摆放,隔离墩之间有一定空隙,少数骑行摩托车、电瓶车的市民强行从隔离墩之间通过后下河。关于群众江边洗衣服问题,由于目前尚无此方面的明确法规,管理难度较大,只能以劝导为主。但仅有少数市民能予理解,部分市民认为在江边洗衣是生活在汉江边多年来的传统习惯,劝导工作收效甚微。 |
属实 |
汉滨区水利局于2017年4月26日,对朝阳门下河路口的隔离设施重新设计安装,在铁链连接隔离墩的基础上又加设一道钢管栏杆,彻底封死汽车、摩托车、电瓶车的下河通道。汉滨区政府要求沿河镇办社加强配合,向市民发布《改变在河道洗涤习惯的倡议书》,大力宣传汉江水质保护的重大意义。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老城办事处于2017年4月27日分别对西大街社区主任、东关社区主任、大北街社区主任约谈提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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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诉人对受理编号150、155号信访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反映:广场舞噪声太大,影响孩子学习。前几天执法人员检查时声音较小,这几天喇叭声音又大了。希望能形成监管的长效机制,落实监管部门的职责,不要推诿。 |
汉滨区 |
2017年4月26日和27日,汉滨公安分局城管公安大队会同新城办事处两次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联合执法,发现自4月19日对广场舞人群进行劝导后,生活噪音明显降低,但仍有小部分跳舞人群擅自加大喇叭音量,对周围居民正常生活造成影响。 |
属实 |
汉滨公安分局城管公安大队、新城办事处和朝阳社区再次对跳舞人群进行劝导及宣传教育,要求降低音响设备音量,不得超过法定排放标准,并将跳舞时间控制在18时至22时,其余时间不得使用音响器材进行过大音量活动。 汉滨区委责成公安分局制定出台中心城区生活噪音污染整治规定,对广场舞等群众性活动使用音响音量及活动时间予以明确规定。对拒不改正、屡纠不改、噪声污染严重的组织者,将依法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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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诉人对受理编号113号信访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反映:煌上煌小区装修噪声扰民问题公示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查处不彻底,装修作业时间与公示内容不一致,公示的作业时间要求是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8时;周末上午10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其他时间段严禁施工。实际情况是装修作业中午1点20以前就开工,26日中午12点没停工。 |
汉滨区 |
经再次核查,汉滨区新城办事处校场社区马坎巷28号住户装修已结束,马坎巷29号住户已完成旧房拆除,正在清运剩余垃圾。 |
属实 |
汉滨公安分局对马坎巷29号住户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下达了《警告通知书》,再次明确施工作业时间,如再违反时间规定将依法处罚。该户主保证从2017年4月29日起停止装修作业。马坎巷29号住户装修已全部停止。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公安分局对新城办事处校场社区马坎巷29号住户给予警告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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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诉人对受理编号182号信访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反映:《教场南路林特公安局附近有人打早点,产生的煤烟使周围居民感到呛人的信访件》查处管理不彻底,有执法人员前来管理,当事人停顿了两天,后来又换到离原来位置约3、4米的地方继续采用油毡、废轮胎生炉子,以无烟煤为燃料打早点。 |
汉滨区 |
经再次核查,信访反映的早点摊位经营者已于2017年4月17日将打馍炉具更换为燃气烧饼炉,使用液化气燃料。现用炉具不需要燃烧其他物质引火、点火,现场未发现油毡及废弃轮胎。 |
不属实 |
汉滨区环保局要求该摊点不再使用煤、炭等产生烟气污染的燃料;不得随意焚烧油毡、废轮胎等废弃物;不得随意更换、使用产生油烟、废气污染的其它类型炉具,保证现用清洁炉具持续正常运行。汉滨区市场监管局要求该经营户尽快办理健康证,规范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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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投诉人对受理编号137号信访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反映:公开内容要求汉滨区大同镇民柒村8组养殖户韩富洪于4月30日前完成拆迁,但该养殖户没有任何拆迁的动静,而且将牛、羊走赶进村子里面了,非常臭。希望尽快解决。 |
汉滨区 |
经再次核查,汉滨区大同镇政府已于2017年4月20日制定了《关停民七村韩富洪养殖场工作方案》,并成立工作组专门负责关停事宜。截至2017年4月29日,该养殖场已将所有畜禽处理完毕,养殖圈舍暂未拆除,业主已着手发展其他产业。 |
属实 |
韩富洪已对养殖圈舍进行了全面清理消毒,消除了养殖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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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投诉人对受理编号151号信访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反映:城东张滩路口污水问题公示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路面依然有污水。原因是靠公路里侧的胡姓人家修房时把路边的渠道堵塞了,而不是公示中说的那户人家,上次市政修路时路里渠道也未修通,导致污水流向路面,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
汉滨区 |
经再次核查,汉滨区张滩路口至黄洋河大桥南端路段并未发现污水流向路面现象。通过排查,此路段仅有2家胡姓居民,且房屋均为十几年前修建,据周边群众反映,也并未发现该路段有积水和污水横流现象。 两家胡姓居民之间的汪姓居民门前张坝路排水渠有一小段盖板破损,因淤积造成堵塞,影响群众排水。 |
属实 |
汉滨区政府要求区交通局对该路段排水渠淤积进行清理,并及时修复破损盖板,确保排水畅通。目前,区交通局正在组织清淤及修复盖板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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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对受理编号106号信访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反映:公示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当地执法部门要求平利县宏成重晶石矿有限公司停工,但是该企业一直未停工,一直在生产,而且还在破坏植被,希望阻止该企业的违法行为。 |
平利县 |
2017年4月30日,平利县环保调查组在信访举报人的全程监督下,重新对平利县宏成重晶石矿有限公司占用林地面积进行实地勘查。经丈量,矿区占用林地修建的道路共长205米,宽4.5米,对比2017年4月10日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前的勘查结果,道路宽度未变,长度新增加24米。经深入调查,该公司在执行处罚决定、运走施工机械的过程中,由于挖掘机所在地山势险阻,驶出时出现故障,只好调来一台较大型号挖掘机进行救援,救援中不得已新挖出一条长24米,宽4.5米的毛路,才将故障挖掘机运走,之后未有再次施工的痕迹。在清运故障机械时损坏林地108㎡。 |
属实 |
平利县农林科技局于2017年4月30日向宏成重晶石矿有限公司下达了《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1620元,并责令该公司于2017年9月30日前对该地块恢复植被。 经现场询问,信访举报人对此次查处意见表示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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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投诉人对受理编号119号信访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反映:平利县正阳镇周家坪的朝阳坪煤矿露天开采破坏生态信访件,公开的查处结果与实际不符。上次查处该矿只查了一个采矿区,在被查处的开采区上方两三公里处还有一个采区,毁林面积约1万余亩,未恢复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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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 |
经再次核查,朝阳坪石煤矿位于平利县正阳镇周家坪村,主采区小地名“五谷庙”,五谷庙采区上方3.1公里处有一露天开采区,小地名“顾家湾”,现场勘测该采矿区在采矿权设置区域内,自2012年3月起一直处于停工停产状态。 顾家湾采区实际占用林地面积18.63亩,五谷庙采区至顾家湾采区的3.1公里公路占用林地面积23.25亩,合计占用林地面积41.88亩。该矿于2010年8月申办了临时占用林地手续25.05亩,2011年,又就顾家湾采区申办了60亩林地永久占用手续。因此,反映“毁林面积约1万余亩”问题与事实不符。 2016年6月,朝阳坪石煤矿对矿区及公路相邻地表植被破坏区域进行了治理,截至目前,已栽植银杏树苗4万余株、华山松1万余株,播撒草种400余公斤,治理区域植被正在恢复之中。因此,信访反映“未恢复植被”问题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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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
平利县委县政府责令朝阳坪煤矿立即变更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按照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加大恢复治理力度,尽快恢复生态环境。同时要求正阳镇落实专人负责,对该矿停产落实情况、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情况进行专项监督,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对以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 平利县委、县政府于2017年5月1日,分别对县农林科技局局长、县森林公安局局长、县森林公安局教导员、正阳镇镇长、正阳镇武装部长提醒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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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投诉人对受理编号60号信访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反映:公示结果称企业已经停产,昨晚11时至今早8时,企业又开机生产,质疑公开的查处结果及当地政府的公信力。 |
高新区 |
2017年4月29日至30日,安康市高新区环保督察组再次现场核查,安康市康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水泥粉磨站项目近期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厂区内仅保留部分工人对机器进行维护保养,因夜间电价便宜,选择在夜间检修大型机械设备。 |
不属实 |
高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该项目搬迁工作,一直与企业协商拆迁事宜,计划2017年年底前完成拆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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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投诉人对受理编号223号信访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反映:恒口镇五星村1组的阳安复线工程上店子隧道工段生活垃圾已清理,但滑坡仅用防晒网覆盖,处理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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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 |
经再次核查,汉滨区恒口镇五星村1组上店子隧道工段处裸露的堆土已被阳安复线中铁六局二分部用编织网进行了覆盖,但仍然存在堆土滑入小河道堵塞河水行洪的隐患。 |
属实 |
恒口示范区再次督促阳安复线中铁六局二分部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2017年4月30日,中铁六局二分部已对堆土边坡用编织袋装土垒成挡墙,并用钢管打桩对堆土坡角进行了加固。同时,将在裸露的堆土斜坡处栽植固土苗木,防止堆土下滑,确保河道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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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投诉人对受理编号166号信访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反映:公开内容称兴华名城小区7号楼1楼餐饮业已进行油烟处理,整改完成。而实际未进行治理,油烟味还是挺大,希望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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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 |
2017年5月3日,汉滨区环保局会同区市场监管局、新城办事处及南门社区管理人员对该问题再次复核调查,并联系投诉人参与复查。兴华名城小区7号楼1楼荣兴食府于2017年4月17日,委托陕西华邦监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厨房外排油烟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餐厅所排油烟符合《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允许浓度限值,但排气筒排口方向不符合要求。该店已与施工方联系,立即着手对排气筒排口方向进行改造。 |
属实 |
汉滨区环保局将对荣兴食府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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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投诉人对受理编号222号信访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质疑:江南一品东区东郡16号楼4单元102室,移动公司设置交换机机房,是否有环保部门的批文?环保部门是否监管到位?责任人是谁?是否追责?在商品住房内设置机房,国家有无明确规范? |
汉滨区 |
2017年5月2日,汉滨区环保局会同区经贸局、新城办事处及安康移动分公司对反映问题再次复核调查,投诉人委托的两名群众全程参与。江南一品东郡16号楼4单元102室移动公司数据交换机房内,传输设备均为有线传输,噪音源主要来自于1台普通空调和汇聚设备的散热风机,汇聚设备24小时连续运行,声音较小;普通空调间断运行,室外主机运行时产生一定噪音。 该公司使用的有线传输设备未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无需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根据《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移动机房辐射在国家安全标准之内,且机房内部数据传输设备均为有线传输,对周边环境不会造成影响。 |
属实 |
汉滨区环保局责成安康移动分公司采取措施对机房空调器外排噪声及设备振动噪声进行处理,对外排噪声进行监测。由于该机房二楼住户(投诉人)长期不在家,监测部门无法入室进行选点监测。 目前,安康移动分公司已着手制定机房防火及隔音降噪治理方案,待治理方案出台后,立即对机房进行改造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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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投诉人对受理编号255号信访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反映:公开内容称平利县城关镇杨家梁开发区大面积土地开挖扬尘特别大问题已整改,车辆覆盖并冲洗,而实际情况就没进行冲洗工作,车辆也未覆盖,而且带泥土上路,路上有泥土痕迹,也未清扫,没整改;诫勉谈话的两名巡视人员实际上是临聘人员”。 |
平利县 |
经再次核查,近期平利县城关镇杨家梁开发区处于停工整治状态,现场发现有运输建筑材料的车辆出入工地,车辆轮胎带有泥土上路行驶。现场未发现有运输渣土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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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
平利县住建局于2017年5月2日,向金瑞建筑有限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工,彻底进行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在停工整改期间对施工工地进行围挡,严禁任何车辆出入。 责任追究情况:平利县住建局对县环卫站副站长及2名巡查员诫勉谈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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