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中省环保督察以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交办反馈的问题,石泉县按照“一案一方案、一案一包抓、一案一验收、一案一销号”的四个一整改工作要求,逐一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责任明晰、整治时限清楚、措施具体务实、整治效果明显。
石泉县专门成立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了综合协调、督察督办、信访维稳、服务保障四个工作组,结合实际制定了整改方案,建立了联合督查机制,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根据整改时限进行倒计时预警,分别对整改责任单位发放黄色、橙色、红色预警通知,对整改不力、不能如期验收销号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及其他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县纪委监委严肃追究问责,强力推动问题高质量高标准按期整改到位。截至目前,中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35件信访投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中省环保督察组反馈涉及石泉的36个问题基本整改到位,秦岭生态环境保护9个突出问题已整改到位8个,水源地居民搬迁正在积极整改之中,42个县级层面一般性问题已按期完成整改。
石泉县创新建立了“135”生态环境保护新模式,即各级“一把手”负总责,建立河湖长制、巡察制、问责制三项制度和环保投入、环境教育、环境执法、技术监测、污染防治五项机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镇各部门单项工作考核和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同时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网格化管理,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和各方力量,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的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体系和“政府领导、行业牵头、区域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网格化管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