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2月2日拟作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2-02 00:00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以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康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原持有的《陕西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做出批复决定,该单位许可证编号为HW6109020003,经营类别为HW01(医疗废物)中卫生行业831-001-01、831-002-01、831-003-01、831-004-01、831-005-01(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单位的申请经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9年2月2日—2019年2月15日
     电  话:0915-3291200  传  真:0915-3283215
     邮  编:725000
     通讯地址:安康市政府行政大楼19层
     拟作出批复的单位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