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阳平关至安康铁路二线110千伏供电工程(安康段)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9年1月3日—2019年1月9日
电话(传真):0915-3291200
邮编:725000
通讯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市政府行政大楼19层
项目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