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有关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现将我市8家国控污染源4月至11月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标情况信息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安康市国控污染源4-11月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标情况工作简报》
安康市国控污染源4-11月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