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检查组对我市环境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实施专项稽查

发布时间:2015-11-19 00:00 来源:

11月2日至6日,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副局长孟卫萍带领省环保厅检查组对我市环境执法及后督查工作实施了专项稽查,对石泉、紫阳、旬阳、平利、汉滨五县区重点污染源监管执法及后督查工作进行了抽查。
稽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监察记录、现场检查、走访调查等方式,主要对5县区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期间开展建设项目和污染源现场监督检查、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调解处理、排污费征收工作、环境执法后督察案件整改落实情况及环保大检查清单化管理工作开展稽查。共调阅市级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卷2份,国控污染源现场监察案卷48份(家),现场核查重点污染源18家。下一步,我市将针对省厅稽查组稽查发现的问题,制定稽查整改方案和措施,同时要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环境监察工作规范化、高效化、标准化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