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年”活动

发布时间:2016-06-01 00:00 来源:

为深入贯彻新《环境保护法》和《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进一步提高环境监测人员质量意识,认真践行“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的职业理念,不断提升环境监测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准化水平,切实提高环境监测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近日,省厅决定在全省环境监测系统组织开展“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年”活动,并印发了《关于开展“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年”活动的通知》。

活动内容包括推动环境监测机构达标验收及管理体系转版运行、强化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组织开展环境监测业务交流与培训、组织开展“十二五”环境质量报告书评比、全省环境监测方案执行情况检查、组织开展环境质量例行监测质控考核、组织实施国控重点污染源质控抽测、组织开展样品考核和能力验证、开展全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检查等九部分。

为了保障“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年”活动取得实效,省厅成立了以郝彦伟副厅长为组长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目前,各项内容正在有序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