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截止2008年12月10日安康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化监测结果显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分别为0.042mg/m3、0.015mg/m3、0.060mg/m3,以上三项污染因子均未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年均值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达到339天。(2008年12月10日前共监测有效天数345天,其中优130天,良209天,轻度污染6天)。
2、2008年1—12月汉江干流6个监控断面水质综合类别为Ⅰ—-Ⅱ类,Ⅱ类水质达标率为100%。
3、2008年1—12月安康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8个项目及有机类50项水质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以上所测78项均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
4、2008年安康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值为52.7dB(A),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值为63.4dB(A),城市声学环境与2007年度基本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