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省环保厅《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陕环函【2013】826号)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我市10家国控污染源1.2季度监督性监测结果在安康市环保局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安康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1、2季度监督性监测报告》
安康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1季度监督性监测报告
安康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2季度监督性监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