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立足环保职能职责,以环保工作信息公开为重点,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及时、准确的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制定下发了《安康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将生态环境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将环保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切实推动环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政办科依据各责任科室、单位提供的公开内容,经审核把关后,统筹做好信息公开发布工作。
(二)严格把关,规范公开。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规程,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信息审核和发布操作程序,加强信息发布,规范信息公开行为。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充分利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对外公开信息,主要包括法规政策性文件、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环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12369环境投诉电话的接听处置、突发环境应急等情况。通过环保新闻、县区动态、机构人事等发布全市环保工作动态和有关人事调整变动等事项。2018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数2566条,政务网站公开信息总量466条。
(二)通过其他渠道公开信息。一是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作为市环保局新闻发言人,局领导积极参与市政府网站、安康电视台组织的在线访谈节目,并就年度环保重点工作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畅通环境投诉12369热线,及时接听并解答群众关心的环保热点问题。及时办理群众投诉和市长信箱转办的信访件,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办理统一回复。全年共办理并公开12369环保热线投诉3037件,办理市长信箱回复37 件,信访事项办结率为100%。三是2018年通过 “安康环保”微博、微信共发布2100条环保信息。
三、依申请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取费用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失误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获得了群众的满意,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门户网站内容设置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是因机构人员编制少,没有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工作跟进不及时。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执行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等相关文件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工作力量,切实把《指引》各项要求落实到网站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同时,规范公开流程,理顺工作机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逐步细化,深入推进部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