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安康市石泉县青石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评价)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5年1月29日—2015年2月4日 电话:0915-3283067 传真:0915-3283215邮编:725000 通讯地址:安康市政府行政大楼19层一、拟作出批复的建设项目
安康市石泉县青石水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