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福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安康福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年屠宰加工200万头生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相关报批要件收悉。据安康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安康福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年屠宰加工200万头生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意见》(安环评函[2010]28号),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安康福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隶属于江苏雨润食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引进雨润食品产业集团在安康市建设年屠宰加工200万头生猪建设项目,有利于促进安康市农村养殖业和社会经济发展。该项目选址位于安康工业园区,占地面积为83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环保投资1100万元,占总投资的3.67%。
二、该项目不属于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及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 》中规定的淘汰和限制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项目的建设将会带动安康市农村养殖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符合安康市社会经济发展要求。根据园区总体规划和安工业园管字﹝2009﹞28号文件《安康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雨润集团200万头生猪屠宰加工项目开工准备工作的通知》,该项目为富硒肉类食品加工工业,位于园区规划富硒食品区域,符合园区规划。同时,安康市城乡建设局以《关于建民镇花园沟雨润集团项目用地的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安建规函[2009]57号”文件对本项目用地作出批复,同意该项目选址。项目建设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过程中实行环境监理,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杜绝环境事故风险的前提下,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我局同意该项目按照环评报告书中所列建设地点、性质、规模及环境保护设施进行建设。
三、该项目要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施工期的主要环境污染是施工扬尘和施工噪声,企业必须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做到达标排放。
2、项目建成后,恶臭为本项目的特征污染物,建设单位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要求落实并强化恶臭收集和处理措施。确保除臭设施正常运行,避免污染环境和造成环境纠纷;
3、企业应严格按报告书要求请有资质的单位规范设计和建设废水处理站,在安康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建成前,废水应严格按报告书提出的处理措施进行处理,达标排放。在安康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废水经处理达到进入城市管网标准后,进入江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4、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要求落实固废处理措施,当天产生当天处理,避免产生污染和恶臭;
5、该项目周边800m设为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点或对恶臭敏感的企业;
6、企业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把引发环境风险事故的各个环节关,避免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并制定有针对性地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7、污水排放需在总排污口安装自动在线监测仪,并与省、市环保局联网,接受监督管理;
四、该项目必须实行环境监理制度。在项目实施工程监理的同时,落实环境监理工作。环境监理报告是该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的必备文件。
五、项目建设要保证环保投资,确保环保治理工程质量。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你公司必须书面提交试生产申请,经检查同意后,进行试生产,并按程序向我局申请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六、项目建设期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及相关处罚工作,由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市局备案。
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