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安康城区静宁市场及市政配套设施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6年11月1日—2016年11月7日
电话:0915-3283067
传真:0915-3283215
邮编:725000
通讯地址:安康市政府行政大楼19层
附:环评文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