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安康市水电三局棚户区改造三期(张岭片区棚户区改造三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6年6月22日—2016年6月28日
电话:0915-3283067
传真:0915-3283215
邮编:725000
通讯地址:安康市政府行政大楼19层
安康市水电三局棚户区改造三期(张岭片区棚户区改造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