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环境保护局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服务对象,创新服务方式,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审批进度,努力促进建设项目落地开花。一是在项目审批中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四项制度,坚决兑现:“优质服务、政务公开、限时办结、廉洁从政、接受监督”和“审批服务零距离、审批程序零障碍、审批质量零差错、审批环节零收费、审批对象零投诉”的“双五”承诺。二是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办理由15个工作日减为5个工作日,对关系民生且污染小的项目尽量做到当日受理当日办结。2010年以来,共办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51件,环保设施竣工验收19个,建设项目环评率及“三同时”执行率均达到100%。三是在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大局上,坚持围绕经济抓环保,做到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针对我县工业基础差、招商引资难度大的特点,我们把服务企业,为企业排忧解难作为工作目标,先后协助陕西金隆硅业公司,工业园区建设,水电开发企业到省、市办理环评审批8件;对筹建任务繁重不能及时办理环评手续的企业,我们把资料、公章带进企业,现场办理登记审批手续。同时对拉动内需的国家投资项目只要属非污染性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的项目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在严把环保准入关的同时,积极为企业服务、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房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