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白河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近期,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大气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对辖区内的水泥建材、砖厂、石灰窑、工业锅炉、生活锅炉、建筑施工、餐饮服务业和“十天”高速等可能产生大气环境污染的排污企业进行检查。经查,发现个别企业没有正常开启除尘设施,“十天”高速路工程个别标段拌合站使用淘汰落后的设备,在灌装水泥过程中粉尘随意排放,部分小型餐馆没有使用油烟净化装置,油烟随换气扇无组织排放。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立即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排污单位立即改正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到目前为止已基本整改到位。
(白河环保局魏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