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环保局“五大工程、两项行动、一个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环境质量

发布时间:2011-09-14 00:00 来源:

今年是《岚皋县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我局结合县域经济发展,提出 “五大工程、两项行动、一个建设”, 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改善人居环境,不断提升辖区环境质量,是十二五末达到“建成产业布局合理,生态景观和谐,人居环境优美,人民生活富裕的生态县”目标的得力保障。

五大工程:蓝天工程,加强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治理城市生活面源污染,加强城市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控制城市扬尘污染。碧水工程,坚决治理工业废水和生活废水对水体的污染,取缔直接向保护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各种排污口,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坚决清理和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垃圾和废弃物堆场。减排工程,按照控制总量、削减存量的总体要求,通过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减排、工程治理措施减排、监督管理减排三项措施,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扎实推进污染减排。静安工程,按照城市功能区划分标准,加大噪声污染监管力度,严禁超标排放,噪声扰民。生态创建工程,强化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抢抓国家级生态乡镇、生态村机遇,进一步加大国家生态县创建力度,力争2012年通过省级考核验收。

两项行动:加大环境执法监管行动,对重点气、水、固体废物污染源实施经常性监管,对典型案件挂牌督办,对严重违法违规的追究责任,实施限批,切实加强环境监管,破解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打造一个环境优美、山清水秀、适合居住的良好生态环境。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继续深入开展整治企业违法排污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对径流式电站的日常监管,强化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污染源执法监管,对重点排污企业落实排污许可制度,确保生态环境安全;通过对行业性、区域性和流域性的环保专项整治,促进我县产业调整和结构升级。

一个建设:加强城乡生态文明建设,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落实好“以奖促治”和“以奖代补”的政策措施,确保一批村镇环境整治取得成效。加强对风景区和农村环境的生态监管,改善城乡生态环境质量,继续开展绿色学校、单位、企业创建工作。(岚皋县环保局刘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