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岚皋县环境监察大队组织执法人员对境内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在检查中发现,国有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对产生的医疗废弃物都能够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进行分类,分别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内,做到了毁型、浸泡、消毒处理,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医疗废物的处理有记录,有交接人的签字等,但在处理方式上暂不完全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少数私人门诊存在医疗垃圾分类不明显,堆放凌乱,未毁型,未设警示标志,未建立比较规范的台账,处理方式不规范等。由于目前我县和市上没有专门的具有资质的医疗垃圾处理机构,所产生的医疗垃均采取简易方式进行处理。(岚皋县环境监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