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坪县环保局采取四项得力措施,加强矿山开采企业环保监管。
一是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凡在县境内从事矿山开采的,无论规模大小、建矿时间早迟,均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环评报告,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相关手续,并限时5月30日前办理;
二是规范环保“三同时”验收。明确了验收组织单位、验收程序、验收内容及条件,严格操作规范;
三是强化环境保护监管。全面开展排污申报,依法征收排污费,加强环保设施建设及生态恢复;
四是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对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逾期不补办的、未按规定缴纳排污费及不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将依据环保法律法规规定实施处罚。